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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开展2022年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质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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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开展2022年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分类:
通知公告
2022/09/08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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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及相关组织:

为推动企业以用户需求为导向,促进产品创新、服务升级和质量改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和满意度。2022年,中国质量协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用户满意工程,开展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按照中国质协部署,河北省质量协会负责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用户满意等级评价推荐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质量强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22年工业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推进实施质量分级分类团体标准,探索建立质量分级评估市场化采信机制,培育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促进企业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持续提升。

二、评价方法

评价依据:《顾客满意度测量和评价准则》(T/CAQ 10306-2022)和《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质协字〔2022〕282号)。

评价类别:企业类、班组类、服务类、产品类、工程类。

等级划分:评价结合满意度得分以及测量报告在企业中的应用等维度进行用户满意等级划分,等级划分为用户满意标杆(五星级)、用户满意(四星级)、用户满意亮诺(三星级)。

三、评价原则

“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依照“自愿申请、坚持标准、科学评价、社会监督、动态管理”规范开展评价。

四、基本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大面积的用户投诉;

(三)用户满意度测评由具有满意度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按照《顾客满意度测量和评价准则》(T/CAQ 10306-2022)要求开展,顾客满意测量模型可参考国家标准《顾客满意测评模型和方法指南》(GB/T19038-2009),测评年度为2022年;

(四)企业首次可申请班组类、服务类、产品类、工程类,评价通过后,次年可申请企业类。2019年后获市场质量信用A等证书的可直接申请企业类评价。具体条件查看《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五、评价程序

(一)评价工作企业自愿参加;

(二)河北省质量协会为河北地区唯一推进机构,负责企业的组织、材料初审和推荐工作;

(三)初评结果为五星级企业需进行现场审定,评价结果由中国质量协会发布并颁发证书;

(四)申请企业按“填报说明”要求填报,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存U盘)材料各一份,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部   门:用户工作部     

联 系 人:刘小强   张丹  

电   话: 0311-87057611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兴凯路152号220房间

邮   箱:hbszlxh@126.com

资料查询:http://www.hebaq.org

 

附   件:2022年用户满意等级评价申请书

用户满意等级评价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河北省质量协会        

                               2022年9月6日